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级 / 初级工: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或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 中级工:取得本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或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压力容器焊工证:由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属于特种设备作业证,专业用于焊接管道,公信力和使用效力比较强。此证长期有效,每 4 年进行复审。
焊工职业资格证:
初级:年满 18 周岁,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具备此工种的上岗操作证书(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
中级(满足一项即可):具备同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具备同工种的初级证书。
高级:具备同一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只针对某些工种才需要此条件);具备同一工种的中级证书。
证件管理:
有效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